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海南 > 招考公告 > 村官 > 正文

海南省司法厅2011年招录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相关工作的公告

2013-06-09 00:18:14 字号: | | 【 打印 】

2011年我厅招录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笔试成绩已经公告,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部署,在进行面试之前我厅将完成以下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范围。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按招考职位4名以下按1:5、5-9名按1:4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具体名单见附表。

2、时间。2011年6月22 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3、地点。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路省司法厅办公楼二楼大会议厅。

4、须提供的材料。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等招考职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乐东监狱管理教育科员1职位的人员须提供少数民族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缺少上述材料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5、逾期不提供相关材料的不能参加体能测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体能测试、体检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资格复审考生名单.xls 资格复审考生名单.xls (43.50 KB)

 

 

二O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