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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2013-07-13 16:36:11 字号: | | 【 打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于1949年10月22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法院要牢固树立“调解优先”理念。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制定司法解释,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并依照法律确定的职责范围,管理全国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
  现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tp://ww.chinagwyw.org)将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招录情况公布如下:
  考试类别为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普通职位(非小语种、非西部地区职位)招考6人,共招考6人;专业涵盖:诉法学、行政法学;学历要求本科(仅限本科)4人,研究生(硕士)及以上2人;基层工作最低年限均为二年;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1人,其余不限;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确定比例为5:1。
  本职位仅供考生报考参考,详情请查询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总表
  最高人民法院:http://www.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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