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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北邢台县招聘社会救助经办员公告

2019-07-24 09:42:19 字号: | | 【 打印 】
  2019年河北邢台县招聘社会救助经办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工作人员52人。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9:00至7月24日17:00。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一张试卷。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河北事业单位课程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邢台县2019年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员公告
 
  为提高我县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切实发挥社会救助政策的兜底保障作用,根据河北省民政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冀民〔2017〕121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计划面向全县公开招聘52名社会救助经办专职人员。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专职人员共52名,具体工作岗位详见《邢台县民政局2019年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员岗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邢台县户籍或父母一方在邢台县工作的人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志愿到乡镇基层工作;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4、热爱民政工作,能熟练操作微机;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类大中专院校在读学生。
 
  (三)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四十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并及时上报邢台县民政局。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7月19日至21日在邢台县政府网(http://www.xtxzf.gov.cn)邢台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xtrsks.com/)“邢台县民政局公众号”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9:00至7月24日17:00。
 
  交费时间:2019年7月22日9:00至7月25日17:00。
 
  2.报名办法: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邢台市人事考试网      (http://www.xtrsks.com/)。
 
  3.网上报名、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的基本流程: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参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按照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6)报名缴费只能通过“支付宝”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7)准考证打印: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19年7月27日9:00-17: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
 
  笔试组织工作由邢台县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委托异地命题、异地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共一场,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一张试卷。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等。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2019年7月29日9:00-17:00考生可登陆邢台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xtrsks.com/)查询笔试的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邢台县民政局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对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分职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邢台县民政局相关人员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且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及其他资格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获得者需提供国家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反应应变、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由评委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成绩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结束后即公布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合成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成绩按岗位分别排名。
 
  总成绩计算公式:考生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成绩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
 
  对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职位同一面试组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束以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由邢台县民政局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审核汇总后,在邢台县政府网(http://www.xtxzf.gov.cn)邢台人事考试网(http://www.xt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六、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并将聘用人员名单上报邢台市民政备案。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工资及待遇
 
  依照省《关于加快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落实社会救助经办专职人员的相关手续办理,工资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特别提醒:考生要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9-2294401
 
  附件:邢台县民政局2019年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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