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秦皇岛卢龙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公告
2019年河北秦皇岛卢龙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10人。报名时间:2019年 8月24日--2019年8月25日。报名地点:卢龙县敏行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河北事业单位课程。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卢龙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招聘劳务派遣人员
因工作需要,卢龙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工岗位
卢龙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辅助工作人员
二、招聘指标
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0名中男性6人,女性4人,男女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比例不低于2:1,如报名人数不足,由卢龙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相应调整招聘指标。
三、招工范围和条件
1、现为秦皇岛市常住户籍(不提供住宿);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服务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普通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事业心、责任感;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以后出生),本科对口毕业生、研究生经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5、适合环境保护工作特殊需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免于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被立案调查或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工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发布信息(2019年8月21日—2019年8月23 日)
在卢龙政府信息平台等媒体发布公告,公布招工条件及相关事项(考生可直接从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下载本公告及报名表)。
(二)公开报名及资格审查(2019年 8月24日——2019年8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已报到进入人才中心的毕业生需携带人事代理协议,未报到者需携带报到证)、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 4张,到卢龙县敏行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报名(地址:龙城路老广缘超市斜对过);按照招工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审核不符合条件者不能报名。
(三)领取准考证 (2019年8月26 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卢龙县敏行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资格。
(四)考试(笔试2019年8月27日、面试2019年8月30日)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
1、笔试(2019年8月27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
笔试内容: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应考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拥有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工类、汉语言文学、文秘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按照招聘人数不低于1:2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至低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9年8月29日在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2、面试(2019年8月30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成绩采用百分制。重点考核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加权之和,其权重笔试占40%、面试占60%。即总成绩=笔试综合成绩×40%+面试成绩×60%,各项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总成绩于2019年9月1日在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布。
(五)政审(2019年9月2日)
按进入政审人员与招聘人数1:1比例,依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政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环境科学与工程、化工、汉语言文学、文秘专业者、初始学历高者以及有过公益岗位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优先;初始学历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政审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聘用,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2019年9月3日)
政审合格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2019年9月5日—2019年9月9日)
体检合格人员在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
公示期间有不良反映的,由卢龙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调查,经调查确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该人员聘用资格,职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用工管理
卢龙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与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双方协商可继续签订。
五、工资保险待遇
聘用人员月工资标准为 2380元,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五险”按国家规定分别由个人和单位负担。
六、有关事项
1、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组织实施
本次招工委托卢龙县卢龙县敏行劳务派遣公司组织实施,卢龙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实施全程监督,并负责对招聘工作中申诉、举报和控告的受理,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涉及应聘人员本人违纪的,取消应聘资格。
详情请登录:卢龙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info.lulong.gov.cn
报名电话:0335--7207001 联系人 :张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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