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辛集市教育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2019年河北辛集市教育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90人。报名时间:2019年8月22日至8月26日,报名地点:辛集市教育局行政服务大厅(市府东大街97号)。卫生保健员岗位笔试公共知识主要为政治(含时政)、法律、公共管理、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河北事业单位课程。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辛集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为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大力推进学前教育发展,辛集市教育局委托辛集市开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笔试、面试、体检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劳务派遣人员90名,其中幼儿教师(保育员)84名、卫生保健员6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守马克思主义信仰;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幼教事业;
3.辛集市户籍或配偶为辛集市户籍;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二)幼儿教师(保育员)资格条件
1.全日制普通中专学历毕业生(仅限学前教育、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专业)或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限专业);
2.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不限层次);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聘;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具有我市公办教育机构或经审批的民办学校任教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卫生保健员资格条件
1.全日制临床、中医、护理、公卫或预防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等职业资格,或接受过儿童保健培训并取得省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人员任职合格证书》;
3.年龄18周岁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具有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或经审批的民办医院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②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③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④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⑤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⑥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⑦其他不适宜从事幼教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2019年8月22日至8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地点:辛集市教育局行政服务大厅(市府东大街97号)。
3.提交材料:
①《辛集市教育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纸质打印);
②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为辛集市户籍,因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将户口迁出现未迁回的,需提供户口迁出前户口本;户籍是外地但配偶为辛集市户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年龄放宽的,提供我市公办教育、医疗机构或经审批的民办学校、医院出具的工作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2寸照片5张、考务费10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免收考务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5.注意事项:
①报名表请从辛集市人民政府网站(www.xinji.gov.cn)和微信公众号辛集教育(xjjyfb)、辛集市开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xinjikaituolaowu)下载并按要求填写打印后带至报名处进行资格审查。
②应聘人员务必如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应聘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③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除证件原件外,一律不予退还。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由公共知识(约占20分)和专业知识(约占80分)两部分组成。
幼儿教师(保育员)岗位笔试公共知识主要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专业知识为从事幼儿园教师职业所必需的基础知识。
卫生保健员岗位笔试公共知识主要为政治(含时政)、法律、公共管理、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专业知识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将在辛集市人民政府网站(www.xinji.gov.cn)和微信公众号辛集教育(xjjyfb)、辛集市开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xinjikaituolaowu)公布。
(三)面试
1.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对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2.幼儿教师(保育员)面试采取说课和才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说课部分由应聘人员自行准备3篇说课稿,评委随机抽取1篇说课,限时5分钟,满分为60分;才艺展示由应聘人员现场进行弹唱、绘画、舞蹈以及其他幼儿教育相关的技能展示,限时3分钟,满分40分。
卫生保健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
3.面试成绩实行当场打分,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应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到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时,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体检
1.依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与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如出现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笔试成绩高的、第一学历层次高的、毕业时间早的。
2.应聘人员自行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到指定心理测试机构进行心理健康检测。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及主动放弃体检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由市教育局对应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在辛集市人民政府网站(www.xinji.gov.cn)和微信公众号辛集教育(xjjyfb)、辛集市开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xinjikaituolaowu)进行拟聘用公示,公示期5天(含节假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与辛集市开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1年。合同期满,经教育部门考核合格后,双方协商可续签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2.本次招聘的劳务派遣幼儿教师(保育员)为非在编教师,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劳务公司派遣、用人单位使用和管理”的合同管理模式,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派遣到学校工作。
3.应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用工单位(学校)。选岗后,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工单位(学校)报到或拒绝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4.聘用人员纳入学校日常管理,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奖励和续聘的主要依据。
5.合同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五、工资待遇
1.劳务派遣人员月工资标准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励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为我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1590元/月,绩效奖励平均410元/月(按学校考核结果发放),全年按12个月支付。在合同期内建立工资增长机制,基本工资按照我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作相应调整。续签劳动合同的,月绩效奖励每年增加100元,依次类推。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月发放。
2.辛集市开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聘用人员承担,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
3.劳务派遣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寒暑假、婚假、产假等权利,不享受事业单位人员月工资以外的其他福利待遇(如取暖补贴、精神文明奖、绩效目标考核奖、平安建设奖等)。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招聘资格者,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报名时预留的通讯工具畅通,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影响考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及时在辛集市人民政府网站(www.xinji.gov.cn)和微信公众号辛集教育(xjjyfb)、辛集市开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xinjikaituolaowu)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七、本公告由辛集市教育局、辛集市开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311-83222548(市教育局)
83293669(市开拓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投诉举报电话:0311-83221158(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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