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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河北邯郸市第四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9-08-27 09:05:57 字号: | | 【 打印 】
  2019年河北邯郸市第四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已公布,计划招聘75人。报名时间:2019年8月29日至8月30日,报名地点:峰峰矿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大厅(峰峰矿区第二小学对面)。河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邯郸市第四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我院人才实际需求情况,经院党委研究并报请区政府同意,拟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专业技术人员7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体条件按照《邯郸市第四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人数一览表》执行。凡涉及到年龄、户口等需要确定时间的,均以2019年8月30日(报名截止之日)为基准计算。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招聘为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8月29日至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峰峰矿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大厅(峰峰矿区第二小学对面)现场报名。
 
  2、报名办法:对符合招聘条件、有志于从事我院工作的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申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从公共邮箱(syzp2018@126.com)下载、填写《邯郸市第四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报考资格审查表》(打印纸质版)。同版照片2张报名时使用。
 
  4、报名时须出具:
 
  (1)面向社会招聘人员需提供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相关资格及执业证书、《报考资格审查表》及报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2)面向邯郸市第四医院在聘人员招聘的,要求在聘必须1年以上,需提供的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主页及本人页)、相关资格及执业证书、《报考资格审查表》及报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四院在聘年限按照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2019合同工人员花名册(2019年8月)》审核确认。
 
  (3)以上材料均需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用于现场核查,留存复印件。
 
  (4)面向社会招聘的人员均需本人现场报名;面向邯郸市第四医院在聘人员招聘的可委托他人持本人签署的《委托书》及相关资料现场报名。
 
  5、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二)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120分钟,笔试内容为医学(护理)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计划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时长拟定8分钟,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考官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前考生现场抽取面试顺序号,面试时只许报面试顺序号,不得自报姓名等个人信息。各场面试结束后各组面试成绩在考点门口张贴公布。
 
  (四)计算总成绩并确定体检人员
 
  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拟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按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如果面试成绩还相同,按学历高低排序确定。如果学历再次相同,由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五)体检
 
  体检医院由我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
 
  (六)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要进行考察。考察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以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邯郸市第四医院微信公众号及峰峰矿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招聘人员不占用事业单位编制,人事档案管理采取人事代理方式;工资参照在编同等条件人员执行,按规定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原邯郸市第四医院聘用人员无试用期;其他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事项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体检通知单》其中一项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发现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聘资格。
 
  2、进入面试程序后,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领导小组委托邯郸市第四医院微信公众号及峰峰矿区劳动就业服务局大厅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平台,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聘用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此平台进行发布,请报名者及时查看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并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政策咨询电话: 0310-5187817、5187799;
 
  监督举报电话: 0310-5187989、0310-5182288
 
  七、声明
 
  本公告解释权归邯郸市第四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邯郸市第四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作出调整。
 
  2019年8月21日
 
  附件1-3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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