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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识:宪法理论知识精讲(三)

2013-08-01 09:38:58 字号: | | 【 打印 】
(三)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一种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这一制度包括:
  (1)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
  (2)各民主党派是各自所联系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政治基础。
  (4)“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是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
  (5)以参政议政和互相监督作为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
  (6)以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目标。
  (7)以宪法为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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