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执法工作力量,积极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我区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招聘路北区公安分局工作人员(人事代理)20名。
其中:文秘专业3名(男性);法律专业(同等成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者优先)6名(男性);计算机应用专业且通过国家计算机等级应用考试三级(含三级)以上资格5名(男性);计算机网络工程专业5名(男性);财会专业(要求持有会计证,同等成绩取得会计师资格者优先)1名(男女不限)。
二、招聘对象
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学位。
三、招聘条件
1、路北区、路南区或高新技术开发区户籍(户口登记时间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
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3、拥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在工作中爱岗、敬业,作风扎实。
4、身体健康,无纹身,能胜任本职工作。
5、未受过刑事处罚,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无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及刑事拘留人员。
6、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政审、考察,如有不符合招聘条件者,随时取消其工作资格。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2011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
2、报名地点: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层315室 (路北区学院路36号) 。
3、报考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必须有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明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近期免冠一寸同版彩色照片5张。为确保本次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需要对考生学历进行网上认证,就认证查询码的获取,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五、录取及待遇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2、被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3年(试用期6个月)。在聘用期间,由路北区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考核规定。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续聘,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聘约,合同终止。
3、被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的工资比照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标准确定,聘用期间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工龄,并为其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联系电话:7215292、7215293
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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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