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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港区2011年招聘社区工作人员

2013-08-12 16:00:56 字号: | | 【 打印 】

 

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社区服务水平,经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名额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区公开选拔优秀人才。今年我区拟招聘社区工作人员15人,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比例不低于3: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从具有海港区户籍并常住海港区且政治合格、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热爱社区工作的人员中招录,中共党员优先,年龄在20-40岁(1971年1月1日—1991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区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公安分局和宣传部门共同完成。

1、宣传。利用网络、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招考信息,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报名。

2、报名。符合条件人员凭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1张4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秦皇岛市第八中学(秦皇东大街349号)报名。报名时间:2011年8月9日至8月11日(8:00—18:00)联系电话3553405。

3、笔试。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文化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1年 8月15日上午。考生于2011年8月13日下午3点在秦皇岛市第八中学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和《考生须知》。笔试成绩于2011年8 月16日在秦皇岛市第八中学公布,并可以申请查分(时间截至8月16日上午11:30)。

笔试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及烈士配偶或子女加5分。

4、面试。时间为2011年8月18日,地点秦皇岛市第八中学。重点考察应聘者的社区工作水平,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人员按分数(笔试成绩×60%+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2:1的比例确定

5、录用。根据总成绩名次择优录用。总成绩=(笔试成绩×60%)+加分+(面试成绩×40%)。总成绩于8月19日在秦皇岛市第八中学公示。录用时如出现成绩并列,首先中共党员优先录用,其次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如面试成绩相同,由区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进行加试考核。录用前须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体检内容主要包括:五官、身高、体重、血压、心电图、胸透、传染病等。体检定于8 月22日早8时进行(要求空腹,带身份证),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6、公示。面向社会公布招聘结果,公示期1周。

四、工作安排和去向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由区民政局根据街道社区工作需要于8月底前进行安排。

五、本细则由海港区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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