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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大庆市人才引进公告

2013-08-09 00:00:27 字号: | | 【 打印 】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全面落实人才发展规划,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发布大庆市2012年人才引进计划和《大庆市2012年度产业发展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企事业单位计划引进人才1948名,详见附表。   二、资格条件 引进人才除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1、名校毕业生   (1)市属、大同区所属事业单位引进名校毕业生,应具有全日制“985工程”院校本科以上(须为一表录取)、“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本科要求为全日制)或其他院校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肇州县所属事业单位引进名校毕业生,按引进计划中的岗位要求执行。   (3)非应届毕业生须在改派期之内,2013年毕业生符合岗位要求可报名。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高层次人才 (1)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原则上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引进人才资格条件 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需符合《大庆市2012年度产业发展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有关要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需符合引进计划中的岗位要求条件;高新区企业引进人才按企业有关要求执行。   三、程序 (一)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报名事宜。本次引进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引进条件及岗位要求、有意向求职就业的,可登陆大庆组织工作网(www.dqzzb.gov.cn)引才引智专题信息专栏,按要求填写,原则上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所填内容信息要准确,如信息填写不实,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高新区企业人才引进不需在网上报名,可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   (二)引进。市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按照《大庆市人才引进工作程序暂行规定》执行;县、区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按照县、区有关规定执行;引进产业发展急需紧缺高层次、海外高层次等人才需经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审查、市人才办审核后方可引进;高新区企业引进人才按照企业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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