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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县公开招聘城建处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及计划

2013-08-11 00:00:41 字号: | | 【 打印 】

为优化我县城市建设管理处人才结构,缓解部分岗位专业技术人员缺额的矛盾,经县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建处工作人员。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考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龙江县城建处路桥工程技术岗位1名。
  
三、报聘对象和条件
大学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黑龙江籍考生,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
  
四、报聘条件
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

2、2010年、2011年和2012年度毕业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获学士学位)以上学历;

3、专业为路桥专业;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男性。

5、适应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考程序及时间安排

信息发布与组织报名
1.发布信息(6月5日至6月11日):在黑龙江省人才网、齐齐哈尔人才网、龙江县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及公告。

2.现场报名(6月8日至6月15日):应聘者本人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寸3张,到指定地点报名。招聘专业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审核由县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由考核小组负责,资格确认由县人社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并通知笔试时间,领取准考证。

(三)领取准考证(6月18日-19日)
报考对象按时间要求到报考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放弃考试。

(四)笔试(6月20日,具体以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为准)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路桥专业知识及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满分为100分。
 
当天公布笔试结果。笔试结果相同时依次:1、学历高者优先;2、龙江籍毕业生优先;3、有实践工作经验优先;4、如再出现分数相同者可进行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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