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黑龙江 > 招考公告 > 三支一扶 > 正文

2012年黑龙江省总工会事业单位招聘方案

2013-08-12 00:00:56 字号: | | 【 打印 】

黑龙江省总工会事业单位2012年上半年招聘方案

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11]61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黑龙江省总工会镜泊湖职工休养院黑龙江省总工会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全省职工和工会干部疗休养任务。疗养中心主要对全省工人疗养院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黑龙江省总工会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后)。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他条件(见附表);

(四)身体健康,适应岗位所需的年龄等条件;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六)户口所在地为黑龙江省范围内(不含临时户口)。

(七)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省政府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明确的加分政策。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及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