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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牡丹江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公告

2013-09-21 00:19:42 字号: | | 【 打印 】

为拓宽大学毕业生就业渠道,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结构,根据《关于选聘牡丹江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牡组联字[2011]10号)的文件要求,我市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牡丹江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计划选聘50名牡丹江籍大学本科生到社区工作,被选聘后纳入社区工作者规范化管理范围。

   二、选聘条件

   1、拥护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2、热爱家乡,致力于社区工作,愿意为家乡经济社会跨越争先发展贡献力量;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2010届、2011届牡丹江籍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录取的非定向本科毕业生;

   5、身体健康。

   三、选聘程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选聘。

   1、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30 日- 8月9 日。报考者需携带本人户口本(牡丹江籍外地就读毕业生需携带父母户口)、身份证、报到证(或就业介绍信、人事代理证)、学历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同版免冠照片3张,到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江南开发区卧龙街1号)报名,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联系电话:0453-6172092。

   2、笔试

   考试时间定于8月13日进行,考生请于8月10日下午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A407室领取准考证。

   笔试参照公务员考试内容,涵盖《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等知识,满分为100分。成绩将在“牡丹江党建网”、“牡丹江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笔试后按成绩高低依次排序,按选聘岗位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后,笔试和面试成绩相加合成考试总成绩,并按考试总成绩1: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人选;若面试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由招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加试。

   4、考察

   考察通过函调征求考生所在院校系党组织意见,实地到考生居住地公安分局和社区党组织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和选聘名额,按总成绩排名先后确定体检对象。

   5、体检

   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验通用标准执行,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选聘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

   考察和体检后,按照考生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确定最终拟聘用人选,并在“牡丹江党建网”、“牡丹江市人事编制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7、聘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被选聘者与聘用社区所在区委组织部门签订服务协议。首次签订服务期限为三年,实行一年试用期,协议期满且考核合格,可续签协议。被选聘者是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或社区服务站站长助理职务。

   8、待遇

   被选聘者的月生活补贴为1000元,并按规定比例为选聘者缴纳“五险”(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2012年开始专门面向选聘到社区工作的牡丹江籍大学生进行考录,成绩优异者按选聘人数20%的比例录用为事业编制干部,纳入年轻干部培养规划,进一步培养使用。

   9、其它事宜

   有关选聘人员任职、管理、待遇等具体事宜,请到“牡丹江党建网”查询《关于选聘牡丹江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到社区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牡组联字[2011]10号)文件。有关问题请咨询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联系电话:6171680。

 

                              牡丹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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