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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2010年实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2013-12-06 00:09:51 字号: | | 【 打印 】

为进一步加强黑龙江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精神,省卫生厅党组决定面向社会为黑龙江省第二医院、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笔试、面试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

(一)黑龙江省第二医院(黑龙江省中毒抢救治疗中心、黑龙江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院),是黑龙江省三级综合医院,下设南岗分院、二门诊、镜泊湖疗养院等分支医疗机构。编制床位500张,开放床位759张;设有58个医疗、医技科室,11个研究室;经省人事厅批准建立职业病(职业中毒)和临床药理学两个省级重点学科。近年来,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等科学成果33项;完成了“职业性急性中毒性血液系统疾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等四项国家标准的研制,并已由国家标准委员会颁布实施。现有编制473人,实有434人,拟招聘人员12人。

(二)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是集医疗、科研和研究生教育于一体的综合性中医药科研、医疗机构。现有国家中医重点专科(专病)4个,国家中医重点学科4个,国家级中医重点研究室1个,国家级三级实验室5个;省政府重点学科7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卫生厅重点学科6个。医疗部分设内、外、妇、儿、针灸等一级临床科室17个,肾病、心血管病等二级专业分科14个,设医技科室13个,编制床位1006张。现有高级职称人员222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津贴专家20人,国家级名中医和省级名中医19人;硕士研究生导师33名,博士研究生导师6名,现在院研究生105名。现有编制552人,实有529人,拟招聘人员22人。

三、招聘人员必备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品德优秀,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具备招聘职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统招本科或研究生以上学历要求,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等条件(详细要求见附表)。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优先考虑;

(四)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并享受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规定的报考地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四、招聘计划(见附表)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报名网址:

http://221.208.247.70:8000/index.aspx

2、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11月29日-12月3日

3、网上审核时间:2010年11月29日-12月4日

4、现场审核时间:2010年12月6日-12月7日

5、印发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所学专业与所报专业必须相符。报考人员报考信息一旦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2、应届毕业生从事临床医疗专业,工作两年内应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报考人员与招聘人员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职位。

4、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在报名时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在资格审核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再报考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政策咨询电话:0451-85971157

(三)现场资格审核地点

1、黑龙江省第二医院(人事科)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地段街159号

联系人:许慧丽

联系电话:0451-53969312

2、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人事科)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三辅街142号

联系人:冯凯李莹黄宇

联系电话:0451—55653086转6797或6697

13613676063

(四)资格审核要求

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和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和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服役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原件和复印件。提供近期小1寸彩色免冠相片3张。

(五)考试(笔试和面试)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和适应职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分别以百分计算,先笔试后面试。笔试与面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2、具有博士以上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全日制统招硕士及以下学历人员均参加笔试。

3、笔试由省卫生厅统一组织实施。以专业科目为主,公共基础科目不少于30%。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4、凡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前要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原件及报名登记表、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相关材料(应届在校生需持学校相应的证明)进行现场核对。凡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达不到标准的,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

5、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组织。

6、面试当场打分,笔试与面试成绩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获得拟聘资格人员因各种原因退出应聘,将按总成绩顺延确定拟聘用人选。

7、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人选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面试和体检结果,听取用人单位意见,经省卫生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厅党组审定后确定聘用人员。

(七)公示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黑龙江省卫生信息网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身体检查

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为受聘人员办理编制、核定工资基金、调(流)动等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务应享受的工资福利待遇。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将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

六、纪律与监督

监督电话:0451—85971191(省卫生厅)

本方案由黑龙江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附表:

黑龙江省卫生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招聘人数 招聘条件 专业 学历 其他 黑龙江省第二医院 10 临床医学 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学士学位证书,英语四级证书,计算机三级证书,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者优先 2 食品专业 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 9 中医内科 统招硕士及以上学历 硕士学位证书,英语六级证书,计算机二级证书,熟练掌握临床操作技能,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大型设备上岗证和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证者优先 2 针灸推拿 2 中西医结合 1 康复医学
与理疗学 2 中医外科 2 影  像 1 病  理 3 中  药 总  计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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