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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招警确认公告:面试考生资格确认的公告

2013-06-17 06:10:47 字号: | | 【 打印 】
关于2012年伊春市公安机关招录高速公路 人民警察(公务员)面试人选 现场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省公务员局要求,为切实做好2012年伊春市公安机关招录高速公路人民警察(公务员)面试人选的现场资格确认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2年10月10日13时30分。 地点:伊春警校六楼大会议室。 二、参加资格确认考生范围 按照省公务员局的要求,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人数3倍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具体名单附后)。列入该名单的考生,必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无故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考生应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2012年度伊春市招录高速公路警察现场资格确认表(2份)。 5、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应提供所在单位证明材料(含单位是否同意报考)。 6、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附件:1、2012年伊春市公安机关招录高速公路警察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名单 2、2012年度伊春市招录高速公路警察现场资格确认表                           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


  附件一:2012年度伊春市招录高速公路警察现场资格确认表.doc
附件二:2012年伊春市考录高速公路警察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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