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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25 08:18:15 字号: | | 【 打印 】


    为促进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满足“三化”建设的需要,经市政府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发布

    (一)招聘计划

    2013年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拟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0人,第一批公开招聘15人。

    (二)发布方式

    招聘单位从即日起在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齐齐哈尔市人才网站及齐齐哈尔日报、鹤城晚报发布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具有高、中级会计、计算机职称、注册会计师或有公积金工作经验的人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国家全日制统招的本科文化程度(有高、中级会计、计算机职称、注册会计师及有公积金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到国家全日制统招大专升本);

    4.报考年龄:应(往)届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有高、中级会计、计算机职称、注册会计师及有公积金工作经验的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其它条件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男士身高1.73米以上,女士身高1.60米以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报名方法

    报考2013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的考生,网上报名需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现场报名填写相应报名表。最终由相关部门联合现场确认。

    (一)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类别、资格等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4月25日9:00至5月10日16: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按要求注册个人基本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选择岗位报名。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4月26日12:00至5月10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现场报名按相关要求进行。

    (三)报考费用

    参照公务员考录,收取报考费100元。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报名。

    3.网上报名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在现场资格确认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政策咨询电话:0452—2720836   2717327

    技术咨询手机:13803623636   13836296667

    咨询时间:8:30-11:30     13:30-16:30

    五、考试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5月  日(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每

科满分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考试时间为1小时30分,《申论》考试时间为2小时。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4.笔试分数线确定:笔试结束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

    1.面试组织:招聘人员面试由人社部门和招聘部门共同组织,市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2.面试方式:由相关专业的副高职以上人员成立命题小组。命题人员由人社部门提供相应名单,并由市纪检部门通过抽签确定。试题要出三套,由市纪检部门当场抽签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根据岗位需要,进行相关专业面试,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成立面试考官组,每组由5-7人组成,每组考官由市纪检部门抽签确定,主考官由3名以上考官抽签产生,每组市纪检委1人,负责全程监督。考生当场抽取面试顺序号并按抽取的顺序号,逐一进行现场答题。面试打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

    3.确定人选:面试后,将笔试与面试成绩总分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4、总成绩的确定: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相加之和为总成绩,总成绩分数权重为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核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出的岗位按同岗位成绩依次递补或另行招聘。

    (四)办理试用期手续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在报名网站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签订合同后,交“五险一金”,月工资暂定1700元(不含绩效工资)。其他待遇参照在职职工。非本市应聘人员,需自行解决户口、食宿等问题。

    六、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附件: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含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


          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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