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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黑龙江省铁路法院系统入围面试考生资格审查确认通知

2013-07-25 08:18:20 字号: | | 【 打印 】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2013年度省铁路法院系统(非捆绑类)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人员范围

    报考省铁路法院系统非捆绑类职位进入面试的考生。(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工作安排

    1、面试人选资格审查的顺序:按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每个职位以面试限定名额为前提,即:每个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考生数量。

    2、时间:2013年5月11日(财会:8:00-9:00;文秘:9:00-10:00;司法警察:10:00-11:30)。

    3、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邮政街333号,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4、联系电话:0451-86422128

    三、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的本人一寸照片1张。

    2、其他社会非在职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或人事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或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原件;2013届统招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材料应包括院系、学制、专业、入学和毕业时间、是否为统招生、毕业时能否取得毕业证等内容。

    3、招考条件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要求具有“会计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要严格遵守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工作纪律,按规定时间到场,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依照工作程序和步骤有序进行确认工作。

    3、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取消报考者面试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4、考生看到此通知后,请主动与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电话联系,以确认资格审查报名事宜。

 

 

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

 

 

    附件:

    2013省公务员考试铁路法院系统笔试入围人员统计表(非捆绑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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