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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招聘公告

2013-08-08 08:01:38 字号: | | 【 打印 】

为满足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据《齐齐哈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齐政发[2009]34号),经市政府同意,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面向大专院校公开招聘检验检测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3年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检验检测人员4人(具体招聘专业及人数见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
全国统招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
  2、热爱食药检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广博的知识视野;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它条件。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登陆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网站(网址:http://www.qqhr.hljda.gov.cn/)下载《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同时向局人事部门邮箱(sunpengyun2009@163.com)发送填好的《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成果证书等,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的专业及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将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名单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2)现场报名。应聘者根据发布的招聘信息,也可到招聘单位直接报名,报名地点为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提交相关材料,将符合条件者名单报市人社部门备案。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一律使用二代身份证。
  (3)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为1:3。
  (4)网上报名人员实行全程审核,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审批时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五、考试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一)考试
  由于检验工作专业性强,为避免招聘人员不能适应检验工作的情况,考试内容分为实验操作及面试答辩两部分,必须由相关专业的正高职人员命题,实验操作及面试答辩成绩满分各为100分。
  考试总分的分值为100分,分值的权重为实验操作成绩占总分的60%,面试答辩成绩占总分的40%。
  总分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到低排序,如出现分数相同,以实验操作考试得分高者优先。
  (二)办理试用期手续
    考试、考核合格后,公示七天。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报名、考试、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市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七、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0452--2713518
             18604523322
  联系人:孙鹏云
   政策咨询时间:8:30-11:30     13:30-16:30

  附表:齐齐哈尔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拟招聘人员计划表
 

专业 学历 人数 岗位 招聘对象范围 备注 生药学、药物分析、中药学 硕士研究生 3 药品检验 统招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   食品专业 硕士研究生 1 食品检验    


 

    微信号:hljzhao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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