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齐齐哈尔医学院及附属医院招聘人员公告
2012年上半年齐齐哈尔医学院及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和《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1]68号)的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齐齐哈尔医学院位于闻名世界的丹顶鹤的故乡,风景秀丽的嫩江江畔,是黑龙江省一所省属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学院始建于1946年,至今已有66年的办学历史。学院规划占地面积1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7亿元。学院有4所直接隶属附属医院,其中附属一院、附属二院、附属三院为三级甲等医院。
二、招聘职位
详见附表1:齐齐哈尔医学院及附属医院201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计划。
三、报名条件及待遇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要求应聘同一岗位,符合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专业的招聘,经报请省人社厅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法。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享受省政府黑政发[2009]30号文件中明确的优惠政策。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二)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个人奉献精神;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要求,身体健康。
(四)要求应聘者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硕士、博士学历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
待遇:齐齐哈尔医学院本部
(一)引进博士的条件与待遇
1、龙江学者及以上称号,或主持过国家课题、项目金额≥50万元,或发表的SCI论文影响因子≥10的人员,学院提供购房(车)补贴款计28万元,安家费5万元,共计33万元。
2、主持过国家课题、项目金额≥20万元,或发表的SCI论文影响因子≥6的人员,学院提供购房(车)补贴款计20万元,安家费5万元,共计25万元。
3、承担过国家课题(前三名)、项目金额≥20万元,或发表外文SCI论文,影响因子≥3的人员,学院提供购房(车)补贴款计15万元,安家费5万元,共计20万元。(以上论文应为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
4、其它医药类专业课学科的博士,提供综合安家费15万元。
5、上述四种情况人员科研启动基金,教授:10万元,副教授:5万元。享受博士学位津贴:教授3400元/月,副教授3100元/月,讲师及以下者2700元/月。
6、公共课、选修课及其它非专业课博士,提供综合安家费10万元。享受博士学位津贴:教授2200元/月,副教授2000元/月,讲师1800元/月。
7、单独取得博士学位者,按相应标准的2/3兑现。
8、学院提供购房(车)房补贴款的,工作8年后,车及住房产权归本人。
9、其它待遇
(1)国家标准工资、院内岗位津贴按级别照发;
(2)配置笔记本电脑一台;
(3)引进博士的配偶随调。
(二)硕士学位者:享受硕士学位津贴300元/月。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学历或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工资等有关待遇。
四、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
时间:2012年4月16日9:00至2012年5月6日16:00
考生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2年4月17日9:00到2012年5月7日16:00
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