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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通河县2012年教育、卫生事业单位招聘

2013-08-16 00:03:01 字号: | | 【 打印 】

黑龙江省通河县2012年教育、卫生事业单位招聘

为了引进、吸收优秀人才,加强我县教师、医疗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哈尔滨市事业单位特殊岗位紧缺专业和特别急需人才招聘暂行办法》,在全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系统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通河县第一中学及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的对象和条件
  1、对象:在职人员和社会非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其他人员。
  2、条件
  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重点本科(一表)、统招研究生以上学历。
  资格:报考教育系统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卫生系统相关岗位的聘用后,须在三年内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三年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方法、步骤
  (一)报名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5日至4月10日
  2、报名地点:通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内各高等院校报名处
  3、咨询电话:0451-57422408
  4、报名所需证件: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提供证明)。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一底版)。
  (4)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资格证书。
  (5)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
  5、填写报名表:报名人员填写《通河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岗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6、资格审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对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各种证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2年4月12日至4月13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一表统招本科考生进行面试,统招研究生以上学历毕业生只进行资格审查、体检和考核,不进行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直接聘用。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准考证》到指定的考场直接进行面试,报考教育系统教师岗位的试讲内容为考生所学专业高一年级课程;报考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岗位的面试内容为考生所学专业知识。试讲、面试时间为30分钟,由专家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考试成绩,若成绩出现并列,进行加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录取。
  试讲、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三)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四)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聘用单位组织考核。
  (五)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通河县政府网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的人员实行半年试聘期,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定聘用制合同,进行合同鉴证。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服务期达到一定年限方可申请调动。
  本公告由通河县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12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doc

附件2:2012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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