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黑龙江 > 面试辅导 > 面试指导 > 正文

2011年度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工人疗养院公开招聘方案

2013-09-30 00:49:00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综合考虑五大连池工人疗养院用人方面的实际需要,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数

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工人疗养院隶属于省总工会,省编委核定事业编制181名,现有职工58人。2011年度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人。

二、招聘条件

(一)现工作单位在五大连池风景区、五大连池市的在职人员。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四)应聘人员需符合我院2011年招聘计划中提出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 专业 备注 临床医师 1 大专以上 临床医学 2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具有干部身份、具备执业上岗资格 口腔医师 1 大专以上 口腔 2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具有干部身份、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执业上岗资格 五官医师 1 大专以上 五官 2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具有干部身份初级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执业上岗资格 中医推拿 2 大专以上 中医推拿 2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具有干部身份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药剂师 1 大专以上 药剂 2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具有干部身份干部、药剂师以上技术职称 营销 1 大专以上 管理 2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经历、具有干部身份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1年3月5日-3月10日

考生通过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进入报名系统。由考生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

填写报名资料时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报名序号是考生现场确认、成绩查询或取得其他技术支持的重要凭据,请务必牢记!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改报职位必须先取消当前职位的报名。

(二)查询审查结果

时间:2011年3月6日-3月11日

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网络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职位。

(三)现场资格确认

时间:2011年3月14日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工人疗养院办公室(五大连池风景区内)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确认携带材料:

1、考生携带身份证,网上打印报名表;

2、携带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学历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现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

4、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材料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应聘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联系人:邱辉、金桂琴

联系电话:0456-7223905 13904566835 13115629116

(四)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进行笔试和面试,先笔试后面试。笔试与面试的满分各为100分。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拟定试题,组织考试。

笔试的重点内容为相关业务知识及有关党和工会基本理论知识。

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思维能力、沟通能力、判断和处理事件能力、表达能力。

(五)考核、体检及确定招聘人选。

对各拟招聘的工作岗位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并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省总工会组织部牵头,会同机关党委、监察室、五大连池工人疗养院共同进行,主要是考核应聘者的现实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办法》有关要求确定。凡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根据空缺名额,报省人社厅同意后,按照考核成绩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考试考核体检结果向党组汇报,由党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

(六)考核结束后,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监督电话:

0451-53637319 省总工会机关党委

0451-53673194 省总工会组织部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没有疑义的人员进行聘用,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对试用期满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招聘工作有关纪律要求 

1、招聘人员要认真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秉公办事,严格把关,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2.招聘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应聘的,应及时报告并按规定予以回避。

3.招聘人员要加强保密观念和责任意识,有关招聘政策、规定的解答由省总工会组织部负责解释。

4、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应聘人员,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