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河南 > 招考公告 > 事业单位 > 正文

2015年河南省法学会招聘会计人员公告

2015-08-14 12:06:08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河南省法学会招聘会计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1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8月21日。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19号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培训楼4楼。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河南省法学会招聘会计人员公告发布如下。
  2015年河南省法学会招聘会计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人员1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具备良好的职业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党政机关会计制度,有党政机关会计工作经验优先;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年龄35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以上学历放宽到40周岁以下);
  6、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8月21日。
  应聘人员可到河南法学网(www.hafxw.cn)下载《河南省法学会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进行填写,另需提交相关自荐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社会兼职、家庭情况等)以及各学习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会计资格证书及其它荣誉证书复印件各1份(随带原件审核)。
  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东路19号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培训楼4楼。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自收到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之日起,对符合专业需求的应聘人员的专业背景、学历水平、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复审,10个工作日内遴选出人选后,通知应聘者参加考试。
  (三)考试程序
  通过笔试、面试、综合考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2至3人。
  三、体检与聘用
  我单位通知拟聘人员到市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考核综合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试用期
  聘用人员确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期限
  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留聘的,每年签订1次聘用合同。
  六、待遇
  通过公开招聘录取的人员,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面议。
  联系人:魏然,电话:0371-69520599、13703981391,电子邮箱:hnsfxh@126.com。
  附件:《河南省法学会公开招聘会计人员报名表
  河南省法学会
  2015年8月10日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