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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南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招录200人公告

2016-06-15 17:18:58 字号: | | 【 打印 】
  2016年河南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招录200人公告已发布,河南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7月1日;报名地点: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政治处(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南京路312国道交警支队办公楼202房间)。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文写作、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可结合河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进行备考。详情如下:
  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招录200名交通管理辅警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面向社会招录200名交通管理辅警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与报考条件
  (一)男性170名,女性30名。年龄在18至35岁之间,男性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米,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
  (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大专以上文化;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二、工资福利待遇
  1、本次招聘的交通管理辅警人员与市交警支队按有关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并派遣到辅警岗位工作。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非经国家规定程序,不能转录为人民警察。
  2、辅警人员工资每人每月1944元(含个人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单位负责为每人每月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583.2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一解决;
  3、辅警人员的工资实行动态调整,由市财政统一保障。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时间
  2016年6月15日至7月1日,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确认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7月1日;
  2、报名地点: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政治处(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南京路312国道交警支队办公楼202房间); 联系人:许警官;联系电话:0376-7676020,13837651828;
  3、报名者应提供以下材料及费用:
  (1)本人书面申请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费30元。
  4、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查合格,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5、报名合格者,请保持手机畅通,并请关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三)笔试(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为时事政治、公文写作、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
  (四)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政审。按照笔试成绩和体检情况,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被考察人选。被考察人选参照有关政审规定,进行考察认定;政审不过关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根据笔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3天。
  (七)签订合同。公示无异议的,由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接受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两年一签。
  四、时间安排
  此次招聘6月下旬开始组织实施,7月底前结束。
  五、管理使用
  1、本次招聘交通管理辅警人员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聘用后由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统一管理使用。200名辅警拟投入到市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具体人员岗位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视情分配。
  2、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作为用人单位,将建立健全考评奖惩机制,激励先进,辞退不适宜人员,建立进出通畅的用人环境。
  3、采取准军事化管理,实行年度绩效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办理解除聘用合同。
  4、招录工作完成后,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负责组织培训,投入岗位开展工作。
  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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