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信阳市潢川县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7年信阳市潢川县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4月11日至4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考试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河南事业单位考试复习教材。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7年信阳市潢川县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7年信阳市潢川县人民法院招聘书记员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我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5名,服务于潢川县人民法院从事书记员辅助岗位工作。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能保守工作秘密;
2、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之间(即:1992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书写记录熟练、电脑操作(含打字速记、制表)熟练,能胜任书记员工作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劳务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原则;
三、招聘岗位计划
招聘辅助岗位书记员15名。
四、身份及待遇
此次招聘为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人员,不具有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和公务员身份。工资标准为每月1900元(含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并依法享有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福利待遇。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1日至4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联系人:徐经理,电话:3298530,手机:13507614203
2.报名地点:潢川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潢川县跃进路工商银行四楼),报名费50元;
3、资格审查:由县法院、金盾保安公司共同对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并贯穿此次招聘工作全过程。
(二)报名要求
报名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2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等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填写《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招聘办法及程序
招聘分笔试、实操、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
1、笔试时间:2017年4月22日上午9:00
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知识,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实操时间:2017年4月22日下午3:00
实际操作采用书写记录和上微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两项各占50分,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20%。(实操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2017年4月24日下午3:00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与实操成绩两项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时间:2017年4月26日上午7:30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即笔试成绩+实操成绩+面试成绩),按1: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出现比例内总成绩并列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分高者录取。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按考生总成绩由分高者依次替补。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5、考察时间:2017年4月28日-29日
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报告,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被考察人选。采取实地考察、听取相关人员意见和调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对象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6、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书记员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届监督,公示期限为5天;对反映经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此次招聘人员为合同制用工,用工形式为合同聘用制,公示期届满由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再向潢川县人民法院岗位派遣。劳动合同一年一签,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期内不能履行正常工作职能职责的,予以解聘。
七、其他
本公告由潢川县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和潢川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招聘公告在潢川县人民法院门户网站、潢川在线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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