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开封市直教师招聘186人公告
2017年开封市直教师招聘186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6月28日至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报名地点:开封市招生办公室一楼服务大厅(黄河大街北段27号)。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2017年开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的程序和要求,经批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共招聘教师186名。特制订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1. 招聘单位:开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
2. 招聘名额: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86名(含面向全省招聘在职优秀教师113名)。其中:职业学校5名、高中26名、初中80名、小学65名、幼儿园8名、特殊教育2名。
面向全省招聘在职优秀教师113名,其中:开封市金明中学(西校区)31名、开封市集英中学17名、开封市第一师范附属小学(西校区)19名、开封市第二师范附属小学(西校区)19名、开封市金明小学10名、开封市开封县街小学8名、开封市实验小学9名,招聘简章另行发布。报名剩余名额用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二、招聘对象与范围
本次招聘的对象是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往届毕业生。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年龄30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正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者,年龄可放宽至35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中小学教师的人员年龄35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正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者,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单位要求的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6.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5年内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分类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28日至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6月28日为开封市金明中学(西校区)、开封市集英中学、开封市第一师范附属小学(西校区)、开封市第二师范附属小学(西校区)、开封市开封县街小学、开封市实验小学面向全省招聘在职优秀教师报名和职业学校,幼儿园报名时间。
6月29日—30日为高中、初中及6月28日面向全省公开招聘在职优秀教师报名剩余名额调整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的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开封市招生办公室一楼服务大厅(黄河大街北段27号)。
(三)报名办法:
1. 2017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普通话证、学校出具的学历和专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2.往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3. 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件、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4. 在编人员报考的,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 报名时应提交打印的《2017年开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表通过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开封教育网自行下载打印。
6. 报考人员应按报考流程进行资格审查、缴费并现场采集个人信息和指纹等。
7. 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教学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发放的相应年份原始工资表复印件并加盖单位财务章。
(四)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一个岗位报考。
(五)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员的比例至少达到3:1,达不到的核减招聘计划。7月1日在开封教育网公布招聘岗位的核减情况,不另行通知报考者。因核减招聘计划涉及的考生可在7月2日18:30前到市教育局315房间重新填写报考志愿,在规定时间内不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无论何时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作不良记录登记,5年内不准参加开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
(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根据河南省相关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费30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试费。拟免缴考试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加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成绩加5分;获得省辖市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骨干教师、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荣誉者;参加省辖市及以上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体育、音乐、美术、学前教育学科基本功大赛,省辖市一师一优课获得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的;参加省辖市及以上幼儿教师“两项”比赛(案例分析、自制玩教具、游戏活动、说课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上述奖项分别为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请携带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应的批准文件于报名时提交加分申请。具有以上三类服务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逾期不再受理。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加入笔试成绩。加分人员名单将于考试前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开封教育网进行公示。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1. 笔试内容:
(1)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法规等。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念以及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请登陆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开封教育网查询。
(二)面试
1.各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分学校、学科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幼儿园学前教育岗位的采取模拟课堂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他考生面试采取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报考同一学校同一学科,面试考场设置两个以上的,采取二次平均法对有关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
二次平均法计算方法:
(1).根据在不同面试组参加面试的竞争同一职位面试人员的面试原始成绩,计算出每个面试组的面试平均成绩(A1、A2、A3……An);
(2).将各面试组的平均成绩进行二次平均,计算出所有面试组的总平均成绩(R)。公式:(A1+A2+A3……+An)÷N =R
(3).用总平均成绩(R)除以相关面试组的平均成绩(AN),得出该面试组的加权系数(X)。即:R÷An=Xn
(4).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为面试原始成绩乘以本面试组的加权系数,即: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原始成绩×Xn。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的优先。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开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应届毕业生在考察前不能提供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的,取消资格,按自动放弃处理并按规定递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开封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公开招聘中违反人事工作纪律及本规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考试工作保密规定,各级参与考务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应按照国家考试规定的保密范围签订保密协议,落实保密措施,严禁泄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凡涉及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应当回避。
十.其他
(一)招聘相关公告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kfrs.gov.cn)、开封教育网(www.kfedu.com.cn)发布。不另行通知本人,凡不能按规定时间、程序执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开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解释权归开封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地址:开封市教育局三楼315房间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08:30-12:00、15:00-18:00)
咨询电话:0371-23886537
监督电话:0371-23886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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