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阳龙安区人民法院招录司法协警岗位人员20人公告
2017年安阳龙安区人民法院招录司法协警岗位人员20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8月15日至21日,早上8:30至11:30,下午15:30至17:00。报名地点:安漳大道与东工交叉口东南角鼎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405房间。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龙安区人民法院招录司法协警岗位人员
按照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的要求,安阳市鼎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工作和司法协警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司法协警岗位人员20名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5、具备拟录用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拘留或被劳动教养的人员;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的、正在服刑的、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或为法轮功份子的人员;
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拟录用职位及要求
司法协警岗位(20名)
1、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9年7月15日前至1987年7月15日后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
3、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毕业以上;
4、男性,身高172厘米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5、退伍军人和警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 15 日至 21 日,早上8:30至11:30,下午15:30至17:00。
(二)报名地点:安漳大道与东工交叉口东南角鼎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405房间,联系人:刘忠杰;电话:2995558
(三)报名办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证书和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报名时须填写《安阳市鼎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2017年招录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和司法协警岗位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可到报名地点领取,连同以上复印件和照片一并交招录工作组。
(四)报名与整个考试录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五)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五、考核、体检和政审
司法协警
1、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测试内容为中文录入,满分为100分,按20%计入总成绩。
2、体能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3″1,1000米跑≤4′25″,俯卧撑1分钟≥31,100米≤13″7。满分为100分,按30%计入总成绩。
3、面试:根据计算机录入和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为应聘人员的五官是否端正、身体是否匀称、姿体是否协调以及语言表达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4、考试总成绩=计算机中文录入成绩×20%+体能测试×30%+面试×50%。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应试者总成绩相同的,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人员,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培训、试用、聘用
对考核和政审合格确定为拟聘用对象的,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者与安阳市鼎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庭和执行局岗位工作。司法辅助人员是安阳市鼎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委派到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工作的人员,协助法官从事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等工作,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司法协警岗位人员,从事执行局协助执行工作,同样不具有公务员身份。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合同期内被解聘者如不能胜任工作或违犯法律或纪律者,派遣单位直接予以辞退。
七、工资福利待遇
为方便考生咨询和报考,考生可拨打以下咨询电话查询
安阳市鼎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0372—2995558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政治处:0372—2097014
以本次简章为准。
安阳市鼎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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