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年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30名。报名时间为 2018年10月18日9:00至10月21日16:0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及“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等方面的业务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考试不指定用书,考生可结合2018年河南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免费赠送200+课时在线听课,2万道题在线刷题、200套真题在线模考)复习备考。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河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公告
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属市政府派出机构,正县级参公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对进驻中心的市直单位和审批服务事项进行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指导服务。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30名。现制定如下招聘公告:
一、招聘工作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5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法律类专业4人,财会(经济)类专业2人,文史哲类专业12人,计算机类专业4人,不限专业8人,共计30人。
三、报考人员资格及条件
(一)拥护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政务服务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精神;
(二)符合年龄、学历、专业要求;
(三)身体健康,形象气质好,语言表达能力强,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
(四)熟悉电脑及常用办公软件操作;
(五)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2013年以来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apds.lss.gov.cn)、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网(www.pdsspzx.gov.cn)和平顶山市干部考试中心网(http://www.pdsgbks.com)为本次招聘指定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资格确认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于 2018年10月18日9:00至10月21日16:00期间,登录平顶山市干部考试中心网(http://www.pdsgbks.com),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2018年平顶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照片要清晰、无变形,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于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2日内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 2018年10月19日至10月22日8: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2018年10月21日16:00之前,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018年10月21日16:00之后,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 2018年10月21日16:00之前,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
4.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1月1日9:00至11月4日9:00期间,登录指定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5.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6.各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或取消拟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的,自动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5年内不得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及“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等方面的业务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信息获取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前,进入面试考生需本人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或个人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申请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携带与网上报名上传的同一底版一寸照片2张,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根据留存的报考信息,与应试人员及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进行核对。考生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得分×50%+面试成绩得分×50%),按照1:1比例进入体检,综合成绩在招聘工作网站上公布。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重点对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查,体检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及其他原因形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拟聘及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指定的工作网站予以公示。
(七)岗位培训
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和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执行与事业编制内同级同类人员相应的待遇。
六、纪律和监督
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监督电话:0375-2692223。
政策咨询电话:0375—2692222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75——4970568。
平顶山行政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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