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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河南招警考试:法律常识精选练习(2)

2013-06-18 00:32:06 字号: | | 【 打印 】

  2011河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考试大纲中规定常识判断主要测查应试者对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自然、科技等方面知识的运用能力。以下是本站为参加河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考试的考生整理的法律常识练习题。

  1.王某因交通肇事而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他所承担的法律后果称为(    )。
  A.法律处分
  B.法律责任
  C.法律适用
  D.法律制裁

  2.国家性质即(    )。
  A.政体
  B.国体
  C.阶级
  D.执政党

  3.在我国,有权决定特别行政区设立及其制度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国家主席
  D.国务院

  4.我国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是(    )。
  A.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B.民主集中制
  C.政治协商制度
  D.公示制度

  5.行政诉讼的原告和被告是(    )。
  A.不明确的
  B.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
  C.恒定的
  D.谁起诉谁就是原告,起诉谁谁就是被告

 

 

 

 


  【河南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
  1.D  2.B  3.A  4.A  5.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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