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检察院考试行测辅导:比例问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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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检察院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报考法律、刑事侦查、司法警察职位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法律;报考其他职位的,专业考试科目为相应的专业知识。为了使广大考生高效备考河南检察院考试,河南硕文特整理相关备考资料。
比例问题
解决比例问题的核心思想是“份数思想”,即根据题目中各数量间的比例关系,设定各个量的份数,将复杂的比例问题简单化。
解决比例问题的核心思想:“份数”思想
“份数”思想与我们解题时经常使用的“单位1”思想类似。“单位1”思想是将总量视为整体1,而“份数”思想是将总量视为既定份,视作多少份依据具体题目而定。所设份数的基本原则就是便于计算。
在具体应用的时候,我们可以把未知量设为既定份,亦可以把已知量设为既定份。往往在无法确定已知量与未知量的具体比例关系的时候,将已知量也设为既定份,通过份数寻找比例关系,在计算的时候转换即可。
比例问题往往涉及到份数计算,因此面对一些计算量大,通分、约分不方便的题目时,灵活使用“份数”思想,能极大程度的简化比例计算的复杂程度,节省大量宝贵时间。
“份数”思想的应用极其广泛,不仅在比例问题当中,在任何类型的题目当中,只要涉及了比例关系都可以应用。在本节,我们将通过具体例题来讲解“份数”思想的应用。希望大家灵活掌握,反复练习。
例题详讲:
【例题4】(2009国考114)某公司甲乙两个营业部共有50人,其中32人为男性,已知甲营业部的男女比例为5︰3,乙营业部的男女比例为2︰1,问甲营业部有多少名女职员?
A.18 B.16 C.12 D.9
【例题5】(2006年国考一卷第40题)
有甲、乙两个项目组。乙组任务临时加重时,从甲组抽调了甲组四分之一的组员。此后甲组任务也有所加重,于是又从乙组调回了重组后乙组人数的十分之一。此时甲组与乙组人数相等。由此可以得出结论( )。
A.甲组原有16人,乙组原有11人
B.甲、乙两组原组员人数之比为16:11
C.甲组原有11人,乙组原有16人
D.甲、乙两组原组员人数之比为11:16
【例题6】(2003年国考A类,第11题)一种挥发性药水,原来有一整瓶,第二天挥发后变为原来的1/2;第三天变为第二天的2/3;第四天变为第三天的3/4,……,请问第几天时药水还剩下1/30瓶? ( )
A. 5天 B. 12天 C. 30天 D. 100天
【例题7】樊政老师的暑期公务员备考辅导班有三个班共220人。其中甲班人数的2/3与乙班人数的4/5和丙班的2/3共有156人,问乙班有多少人?( )
A.70人 B.72人 C.75人 D.7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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