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省直机关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关于2014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2014年湖北省省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做好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调整情况
除《关于2014年省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部分职位调整公告》中公布的遴选计划调整外,有12个遴选职位报考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达不到5:1的比例,其中,4个职位取消,8个职位削减遴选计划。具体情况如下:省社科联10010422职位取消;省发改委16020434职位取消;省体育局26010164、26020465职位取消;省委宣传部03030105职位,原计划遴选3人,调整为遴选2人;省总工会07030418职位,原计划遴选2人,调整为遴选1人;省发改委16010133职位,原计划遴选3人,调整为遴选2人;省经信委17070141职位,原计划遴选2人,调整为遴选1人;省司法厅21010149职位,原计划遴选3人,调整为遴选2人;省审计厅24010460职位,原计划遴选3人,调整为遴选2人;省工商局27010367职位,原计划遴选4人,调整为遴选1人;省工商局27040370职位,原计划遴选2人,调整为遴选1人。
二、资格复审范围
根据《公告》规定,省组织人事部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各遴选职位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则依据笔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该遴选职位复审对象。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遴选人数比例低于3:1的,由省组织人事部门与遴选单位共同商定减少职位遴选人数或终止该职位遴选工作。减少职位遴选人数的则按面试人数与核减后遴选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考生应提交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报名推荐表》原件;
⑵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⑷《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复印件;
⑸《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⑹所在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⑺所在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原件;
⑻遴选职位要求具有相关从业资格或技术职称的,还须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
⑼《公告》中遴选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三套。所有复印件应经组织人事部门与原件核对一致,并加盖公章。
四、资格复审程序
资格复审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第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要求将上述材料交所在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第二,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组织人事部门于1月19日下午5:00前将考生资格复审材料报省委组织部;第三,各遴选单位对报考本单位职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中央机关、省级机关设在市、县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的报考人员相关材料,由省一级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于1月19日下午5:00前报省委组织部。
五、资格复审结束后,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公务员局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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