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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四十

2013-06-19 12:15:19 字号: | | 【 打印 】

  (十一)法院调解
  1?法院调解的原则
  法院调解应遵循的原则:当事人自愿原则;合法原则;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原则。
  2?调解书的效力
  调解书生效后,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民事诉讼的期间与送达
  1?期间
  期间指法院诉讼参与人进行或完成某种诉讼行为的期限和日期。
  2?送达
  送达指人民法院的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行为。
  (十三)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
  1?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指遇有有关的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毁灭等情形,从而可能造成对利害关系人权益的损害或可能使法院将来的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时,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人民法院的决定,而对有关财产采取的保护措施。
  2?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指人民法院在终局判决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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