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复习重点(10)
第十六章、知识产权
一、 知识产权的概念及特点
1. 知识产权:创造性智力成果的完成人或工商业标志的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总称。
2. 特征: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
二、 著作权
1. 作者: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作组织工作、咨询、提供物质条件、进行辅助活动都不是创作)
2) 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其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为作者
3)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为作者
2. 作者以外的人
1) 职务作品中的著作权: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
2)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合同约定,如未明确约定,属于受托人
3. 特殊情况下著作权归属
1) 演绎作品著作权:不侵原著作权、得新著作权
2) 合作作品著作权:合作作品共同享有(可分割使用的:单独享有,不害整体利益、不可分割使用的:无正当理由不得禁止对方行使)
3) 影视作品:制片者享有,其他人有署名权,音乐等可单独使用的部分有权单独行使著作权
4. 著作权客体-作品
1) 作品范围申请
2) 不受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5. 著作权的内容
1) 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2) 著作财产权:使用权、许可使用权、获得报酬权
3) 著作权保护期:著作权自完成创作之日产生
4) 著作权的限制:①合理使用……②法定许可……
5) 邻接权:作品传播者享有的权利(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广播电视组织权)
6. 著作权的保护
1) 侵犯著作权的行为:纯粹民事侵权行为、不仅民事侵权行为还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与经济秩序
2)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 专利权
1. 专利权的主体和客体:(主体:发明人or设计人or其所属单位)(客体为发明创造:①发明、②实用新型、③外观设计)
2. 专利权授予的实体条件(①新颖性 ②创造性 ③实用性)(外观设计仅要新颖性)(五类不授予专利权:①科学发现、②智力活动规则③疾病的诊断治疗方法④动植物品种⑤由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3. 专利权授予的程序条件
1) 申请(提交申请文件、确定申请日、优先权、修改和撤回)
2) 专利申请的审查
a.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审查:采用初审登记制(形式审查、合法审查、明显实质性缺陷审查)
b. 发明的审查(初步审查、早期公布、实质审查(3年内依申请人随时提出))
c. 复审(不服,3个月内)
3) 授予专利权
4. 专利权的内容
1) 专利权利内容:独占使用权、禁止权、标记权、转让权、许可权
2) 专利权的限制
不视为侵权的情况(专利权用尽、善意第三人、先使用权、临时过境、科研)
强制许可:(国家紧急为公共利益、合理要求较长时间的、新技术有赖于前发明的)
5. 专利权的期限、撤销、无效和终止(发明20实用新型外观设计10)(6月内撤销,6月外无效,不具有追溯力)
四、 商标权
1. 商标概述(制造商标、销售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防御商标、联合商标、驰名商标)
2. 商标注册原则(①自愿为主、强制为辅(烟草、人用药品)②申请在先原则、③申请单一原则)
3. 商标注册的实体条件(①由法定的构成要素,即文字、图形及其组合构成②有显著识别力③不得违反商标禁用条款的规定④商标不得混同)
4. 商标注册的程序条件(提交申请文件、初步审定与公告、异议(公告起3个月内)、复审、核准注册)
5. 商标权的内容(使用权,禁止权,转让权,许可转让权)(期限10年,核准时起算,期满前6个月续展or期满后6个月宽展)
6. 商标权的争议、无效和终止
1) 争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注册商标之间的商标权争执、同一or类似商品、被争议商品核准注册1年内提出)
2) 无效:违反商标禁用规定、以欺骗手段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注册的(虚构的、模仿公众熟知商标注册的、越权代理注册的、侵犯他人合法先权利注册的、其他)、与已经注册商标混同被提起争议的
3) 终止:注销、撤销有下列情形又限期不改的(自行改变商标样式的、自行改变注册人名称地址的、自行转让的、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粗制滥造欺骗消费者的、无正当理由3年不用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