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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湘潭市村官资格审查及面试通知

2013-06-18 00:17:10 字号: | | 【 打印 】

湘潭市2012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资格审查

及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做好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资格审查和面试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面试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见附件)

2、时间地点

时间:7月6日8:30-16:00

地点:湘潭市委党校一教学楼十教室(湘潭市雨湖区解放北路马坡里6号)

3、考生需提供的材料

(1)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笔试准考证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湖南省2012年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A4纸,一式两份)。

(2)近期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3张。

取得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湖南省2012年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经审查合格后由湘潭市委组织部收存。

二、面试

1、面试对象

进入面试范围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

2、时间地点(详见考生须知)

面试时间:7月7日、7月8日两天

面试地点:湘潭市委党校三教学楼

考生需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湘潭市委党校三教学楼报到参加抽签,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参加抽签的考生,视其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全封闭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全部考生面试工作结束后,在面试现场和湘潭红土地党建网上公布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三、注意事项

1、身份证遗失的考生,须持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打印版)原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各1份。

2、考生不准穿戴有职业特征的服装、饰品参加面试,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3、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的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联系人:朱乐 联系电话:0731—58583273,15080755064

 

中共湘潭市委组织部

2012年7月4日

 

湘潭市2012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面试人员名单

一、湘潭县

1、笔试类:刘芳、袁晶、石碧纯、吴双、谢茜、刘瑕、李小龙、刘建龙、赵喆、李凯、杨浩、陈天泽、扶玥、黄侣、戴薇、马逸婷、苏蕊青、谢李礼、陈云波、刘彬、何丹、胡美中、魏海娟、董婵、刘佳、齐丹、杨舒然、翁韵、刘芳、罗博、刘溶溶、刘双、张可、廖楷模、曹丹、石钰、汤瑶、马曦、冯荟、唐蜜、石珏、郭金铃、周畅、林婷、赵星齐、王靖彬、刘晓、李晴、何小丽、杨亚晖、钟文、郭飞、李云军、鄢畅、刘新尧、彭俊霖、宁泽、洪宏、张敏、谢海平、罗龙、李文、张琳、熊钟浩、周佳、李凯、方文、刘治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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