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扬中市城市管理局招聘社会化管理职工公告
摘要:镇江扬中市城市管理局招聘社会化管理职工12人,报名时间2015年1月5 -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管理学、经济学、哲学、法律、语文、公文基础知识、时政等),可参考2015年江苏省事业单位考试用书复习备考。
根据《关于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管理的意见》(扬政发〔2009〕27号)文件规定,扬中市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社会化管理职工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1.具有扬中市户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31日至1997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社会化管理职工岗位表》(附件)。
二、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2015年1月5 -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在扬中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市区港西南路 8号)集中报名。
2.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等应聘岗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证明和所修课程目录。报考者经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扬中市招聘社会化管理职工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
3.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对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市城市管理局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面试前市城市管理局对入围下一轮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核减或取消岗位: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将在市人才网发布公告,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㈠考试方法、成绩计算
考试由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管理学、经济学、哲学、法律、语文、公文基础知识、时政等)。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㈡考试安排及成绩公布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5年1月14日工作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到上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必须一并提供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扬中人才网(网址http://www.yzrc.net/)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序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及管理待遇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市人才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十五天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录用的社会化管理职工签订《扬中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能胜任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确因工作需要的可以续签。
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的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调整扬中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管理职工收入分配方案的通知》(扬人社发〔2012〕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咨询电话:88331673(城管局) , 88329191(人社局),市纪委监督电话:88392626。
附件:扬中市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社会化管理职工岗位表
根据《关于规范和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管理的意见》(扬政发〔2009〕27号)文件规定,扬中市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社会化管理职工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1.具有扬中市户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31日至1997年1月31日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扬中市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社会化管理职工岗位表》(附件)。
二、应聘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2015年1月5 -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在扬中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大厅(市区港西南路 8号)集中报名。
2.报名所需提交材料: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等应聘岗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证明和所修课程目录。报考者经初审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填写《扬中市招聘社会化管理职工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张。
3.资格审查: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对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实填写登记表的各项信息,报名时由市城市管理局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面试前市城市管理局对入围下一轮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核减或取消岗位: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将在市人才网发布公告,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
㈠考试方法、成绩计算
考试由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管理学、经济学、哲学、法律、语文、公文基础知识、时政等)。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㈡考试安排及成绩公布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5年1月14日工作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到上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必须一并提供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笔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扬中人才网(网址http://www.yzrc.net/)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市城市管理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序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及管理待遇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市人才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十五天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录用的社会化管理职工签订《扬中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能胜任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确因工作需要的可以续签。
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的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调整扬中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管理职工收入分配方案的通知》(扬人社发〔2012〕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咨询电话:88331673(城管局) , 88329191(人社局),市纪委监督电话:88392626。
附件:扬中市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社会化管理职工岗位表
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中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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