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连云港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赴高校招聘优秀人才公告
2017年连云港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赴高校招聘优秀人才公告已公布,公开招聘37名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江苏省连云港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公告
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17]85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市属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有关精神,并结合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的“江苏招才月”系列活动,经研究,连云港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7名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江苏省连云港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四)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
(五)具备《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类别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 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 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连云港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江苏省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并按照《关于鼓励和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意见》(连发〔2017〕26号)享受相应待遇。
四、招聘安排
本次招聘按片区分四站进行(各招聘单位的具体招聘安排见《岗位表》):
第一站 10月30日 成都
第二站 11月6日—10日 哈尔滨、长春、沈阳
第三站 11月19日 上海
第四站 11月26日 北京
所有岗位即日起接受报名。
参加两个片区以上招聘的单位:每一站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暂停报名,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按公开招聘相关要求确定拟招聘人数并组织考试。前一站招聘后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以此类推。
仅参加一个片区招聘的单位:现场资格复审结束后报名截止,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按公开招聘相关要求确定拟招聘人数并组织考试。
每站的拟招聘岗位情况和招聘后岗位空余情况将及时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五、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各招聘单位负责。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在资格复审当天相应的时段内同时接受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发送《江苏省连云港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及近期一吋免冠彩色电子照片至应聘单位邮箱(具体邮箱地址见《岗位表》),邮件主题请注明:学历+毕业院校+专业+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邮件发送成功后,将于2天内回复,如未收到相关回复信息,请及时与应聘单位联系(具体联系电话见《岗位表》)。
(二)资格复审
1.时间及地点
各招聘片区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2017年专项引才活动专场招聘会安排表》(附件3)。
2.联系方式
各招聘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3.资格复审材料
(1)《江苏省连云港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
(2)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
(3)近期同底免冠一吋彩色照片3张;
(4)各层次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或核销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
六、考试
(一)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资格复审合格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各岗位如果资格复审合格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面试前加试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7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各岗位如果资格复审合格人数少于30人,所有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等形式,具体由招聘单位在考前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全部结束后,面试成绩统一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 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成绩出现并列,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八、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 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如递补,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各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十、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各招聘单位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必须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1.连云港开放大学:0518-85803591;
2.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0518-85810183;
3.连云港市财政局:0518-85520608;
4.江苏省连云港工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0518-85987052;
5.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518-85817772;
6.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0518-85985011;
7.连云港市规划局:0518-85526189;
8.连云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518-85454546;
9.连云港市教育局:0518-85822179。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连云港市委组织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中共连云港市委组织部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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