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盐城建湖县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关于建湖县2020年考录公务员报考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0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统一部署,现将报考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资格复审考生范围
在招考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现有的笔试合格人员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其中,公安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招考职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体能测评须合格。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定于2020年1月15-17号进行资格复审。其中报考A类的考15号、B类16号、C类17号。外地考生这三天中随到随审,如有特殊情况也可提前说明并预约。
资格复审地点:
建湖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政府大楼412室等候,510室审核)复审。联系电话:0515-69903028、86220257。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原则上须本人到场参加,无特殊情况逾期不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及注意事项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准考证及招考职位简章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并经所在学校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2、社会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也可)、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同时,下列人员还应提供相应材料:①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②其他人员,应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的相关证明也可在体检前提供;③我省省市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应提供所在县(市、区)级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相关证明;④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应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⑤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应提供任职文件和所在乡镇(街道)组织办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材料;⑥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役证、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3、有关职位特殊要求。应按报考职位要求提供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其中:①职位要求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的,提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证书或国家统一司法考试(A)证书;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的报考人员,提供通过A类合格分数线的主观题考试成绩通知单。②以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二学位报考的,应提供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材料;③以军队院校学历报考的,应提供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材料;④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4、非应届生需在本月内分别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调出学历信息、学位在线(http://www.chinadegrees.com.cn )调出学位信息,并各打印一份,复审时还需在网上现场调取供审核。
5、认真填写《2020年建湖县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资格复审登记表》。
附件1.考生诚信保证书
中共建湖县委组织部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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