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射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2022年射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专业人才队伍,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经中共射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射编办函﹝2022﹞98号)同意,射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卫健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直属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14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详见《射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1)。考生可登录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和射阳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二、报考条件
(一)坚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团结协作。
(三)具备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初级(师)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射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
(六)相关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至2022年4月13日18: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箱投递《射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相关岗位。报名邮箱为:2784553980@qq.com (射阳县人力资源公司)。
(二)报名材料及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电子彩照1张;
(2)下载并填写附件2:《射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3)将相关报名材料(报名表、电子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报名材料),以PDF格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件名:报考岗位+姓名+院校+手机号码)发送到电子邮箱:2784553980@qq.com。应届毕业生暂无毕业证书,可提供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2.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注册在我县的护理人员(不含公告发布之日前离岗护理人员,离岗时间以护士注册系统为准)不得报考。
3.本次公开招聘参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考试费每人100元,报名费用电话联系人力资源公司工作人员缴纳,联系电话:0515-69222866。
4.岗位首聘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
5.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毕业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或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形式、时间及实施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
(一)面试时间
2022年4月16日8:00开始,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二)总成绩计算方法
以考生的面试成绩计入最终的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参加考试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本人,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体 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计算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成绩相同时,以最高学历高者优先参加体检;仍相同时,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 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卫健委及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
因个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三)公 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和射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 用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报考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不服从选岗的取消录用资格,不按时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公示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检验岗位人员由射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临床、护理岗位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逾期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2022年应届毕业生如2022年8月31日前未能提供毕业证书的自动终止聘用关系。
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
六、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试用期工资不低于省定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结束后,工资不低于《射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薪酬,参照用工单位编外同类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同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七、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69858628 (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
咨询电话:0515-69222866 (县人力资源公司)
八、招聘工作监督
参与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回避参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盐人社[2010]252号)执行。经卫健、人社商定,本次招聘由县人力资源公司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5-82312222(县纪委派驻人社纪检组)
0515-69858630(县纪委派驻卫健纪检组)
射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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