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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苏州吴江区事业单位招聘131人 5日起报名

2013-07-17 08:37:46 字号: | | 【 打印 】

  2013年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简   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和《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吴办发〔2011〕34号)的有关规定,苏州市吴江区部分事业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1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吴江生源;社会在职人员的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均须在吴江。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不受户籍和人事档案关系限制。


  (四)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中尚未就业、户籍仍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2011、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吴江生源的毕业生视为具有吴江户籍,按社会人员身份报考。2012年7月1日后毕业至今尚未就业的归国留学人员按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资格条件报考,其他归国留学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五)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7年5月5日至1995年5月8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2年5月5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67年5月5日以后出生)。


  (六)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限吴江户籍的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和驻军吴江的随军配偶等),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七)面向本镇(开发区)定向招聘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的职位,招聘对象为:经省、市组织、人社部门统一选聘,在我区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本镇(开发区)村(社区)任职,且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管理的大学生村官。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自2008年5月5日以来,被单位单方面解聘合同(或辞退)的原公务员、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自2010年5月5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职、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人员;(5)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7)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九)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至2013年8月31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累计的工作经历。如2年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前,以此类推。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十)符合《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中有关回避规定。


  (十一)职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


  四、报名办法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网址:吴江区人事考试网(http://ks.wjrs.gov.cn/)。


  3.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3年5月5日中午12:00-5月8日中午12:00。


  4.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5月5日中午12:00-5月9日中午12: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24小时内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5.缴费时间和地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者,须在2013年5月6日至5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45,下午13:00-16:30,到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厦一楼招聘大厅(苏州市吴江区人民路300号)现场缴费(可委托缴费),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


  6.未开考岗位计划核减及补报名时间: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人社局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招聘的人员,将电话通知,采取原报名方式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3年5月11日上午9:00-下午16:30。


  7.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初审和完成缴费的人员,自行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16日上午9:00至5月19日。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凡报名者与招聘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等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岗位设定开考比例(具体见职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人社部门通知考生改报其他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


  3.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4.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对所有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并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五、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5月19日(星期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不指定复习教材。


  《综合知识》(100分,含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等内容)、《申论》(100分),总分200分。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申论》各占50%折算成百分制。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以百分制折算,合格分数线由区组织、人社部门确定。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吴江区人事考试网http://ks.wjrs.gov.cn/)查询考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六、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原户口簿)、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附所学课程成绩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社会在职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等)、应聘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3.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按社会在职人员办理。


  4.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和在吴江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工作关系证明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具父母双方同在吴江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独生子女证);驻吴江的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具驻军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5.归国留学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国(境)外学位证书、户籍证明、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或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等)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外,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苏州市海外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报名手续,待考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6.上述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复印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留存。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人社局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七、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wjrs.gov.cn/)和吴江区人事考试网(http://ks.wjrs.gov.cn/)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体检


  进入体检的考生按招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取综合知识成绩高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九、考核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参照录用公务员考核标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


  十、录取和聘用


  对通过考核和资格复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wjrs.gov.cn/)和吴江区人事考试网(http://ks.wjrs.gov.cn/)网站公示7天。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公示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考生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新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待遇,并实行半年试用期(其中区教育局所属学校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经招聘录用后,鼓励其继续在村(社区)工作。


  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新录用人员,须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五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将终止(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3950911,政策咨询电话:0512-63950941、63950942,网络报名咨询电话:0512-63950511、63950502。


  十二、本《简章》由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委组织部、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3年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


  2.《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3)》


  中 共 苏 州 市 吴 江 区 委 组织部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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