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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聘公告

2013-07-21 00:34:55 字号: | | 【 打印 】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3]41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我校师资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niit.edu.cn/)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职业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6.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学校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有效期至2013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一律以网络报名方式投递报名材料。网络报名邮箱:rsc@niit.edu.cn,


  报名后请及时查看回复确认收到的邮件。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网络报名时只需先提交下列第(1)项材料,下列其他材料待收到回复邮件后再寄送:


  (1)填写《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


  (4)其他个人相关材料。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4.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将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在报名日期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5.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本次招聘考核工作包括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两个环节。


  1.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操作水平。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内容一般为招聘专业相关课程的讲授和专业设备和软件的操作等。试讲与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 60分为合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试结束后,根据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按照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确定按如下方式:


  总成绩=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考试考核安排


  1.所有考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由人事处会同招聘部门商定,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考试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资格审查所列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考生的考试考核成绩一般在考试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主页上公布,同时电话通知进入下一程序人员。


  四、 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对其进行心理健康测评。


  因体检或心理测评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二)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64017


  联系人:黄老师、孙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64012


  联系人:丁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表:


  1.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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