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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日报社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优秀人才简章

2013-07-21 16:34:02 字号: | | 【 打印 】
为了更好地实施“人才强社”战略,实现报社又好又快和可持续发展,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采编和广告经营岗位优秀人才进入报社事业编制。为此,根据《淮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单。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采编岗位2名,经营岗位3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实绩突出。
3.现在我市市级新闻媒体采编和经营岗位工作满三年(2008年1月1日前)。
4.采编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经过江苏省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培训并取得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统一核发的《记者证》;经营岗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采编岗位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经营岗位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任职文件、本人近三年的工作业绩证明(须现工作单位盖章)、近期同底二寸免冠照片三张,于2011年3月14日至3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到淮安日报社党委办(淮安市明远路1号淮安日报社大楼906室)报名。咨询电话:0517--89880031。
由淮安日报社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人数达到3:1比例的开考,少于该比例的相应削减招聘计划。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
1.岗位能力水平测试(120分)
对应聘人员进行能力、业绩和业务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测试(100分)。
岗位能力加分(最高加20分)。有下列二项之一的,在综合测试得分基础上加分。一是获奖加分。个人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报刊类好新闻(参照江苏省新闻高级职称评选认可的奖项为准)二等奖及以上的,加10分(获得多项奖项的不重复计分);二是任职加分。现在所在单位采编或经营部门相当于正科级岗位任负责人的加10分、相当于副科级岗位任负责人的加5分。
2.面试(100分)
按岗位能力水平测试得分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职位拟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采编和经营岗位的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
(三)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能力水平测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报考人员总成绩。根据报考人员合成后总成绩,按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岗位能力水平测试分高者),由淮安日报社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执行。考察合格人选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资料证件弄虚作假、个人存在违纪违规等问题,致考察不合格出现空额的,按报考人员合成后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四、结果公示与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安新闻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根据情况决定聘用人员。
被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办理正式进编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个人另行择业。试用合格后的正式聘用人员档案工资按本市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标准核定,实际工资额按报社相同岗位工资兑现办法考核发放。
五、组织领导与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报社党委统一领导和开展,报社党委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2.招聘工作在市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构的全程指导监督下进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违反纪律的相关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和追究责任。
3.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设立监督电话:
市委组织部:0517-83605646
淮安日报社:0517-89880010
本简章由淮安日报社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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