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江苏 > 公考资讯 > 正文

江苏宿迁宿豫区:公务员试用期实行双学双考

2013-07-22 16:44:34 字号: | | 【 打印 】

  今年以来,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建立“双学双考”制度,帮助新录用公务员尽快转变角色、适应岗位,提高工作能力。


  “双学”是指用人单位为每名新录用公务员配备指导老师,并签订“师徒协议”,明确责任和义务;“双考”是指对试用期公务员应知应会知识定期组织考试,对学考情况进行跟踪考核。根据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定期考学得分、指导老师学用评价、用人单位党委(党组)适岗鉴定和转正定级考试得分,按照2∶3∶3∶2权重计算考核得分。


  “双学双考”考核结果将作为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转正定级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80分及以上定为合格,如期转正;低于80分定为不合格,延期转正。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