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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聘公告

2013-07-25 08:19:10 字号: | | 【 打印 】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苏人社事招公告核[2013]30号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与管理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网址:http://www.ypi.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三)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四)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五)身体适应岗位要求。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13年4月16日——2013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应聘者可直接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rsc@ypi.edu.cn),发送主题请以“应聘岗位+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学历”的格式注明。


  (2)邮寄材料报名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邮编:225127,联系人:傅伟,联系电话:0514-87433015。以收到地邮戳时间为有效时间。


  (3)现场报名


  请在工作日期间到学校人事处报名(图文信息大楼1114房间)。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详见附件2);


  (2)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提供本人真实的教学与研究方向、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情况及主要论著目录等(注明期刊名称,年、期和起止页码);


  邮寄或现场报名时,需提交上述所有材料。网络报名时,只需提供《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待回复确认后,根据需要提供更加详细的资料。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4、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同时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发布公告。学院人事处将通知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


  5、应聘人员与应聘部门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部门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一)教师专业技术岗


  考核方式按招聘岗位进行,分试讲与面试两个环节;试讲和面试内容按学院制定的办法执行,具体内容由学校公布或通知应聘人员。试讲结束后,在试讲考核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试讲与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试讲与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由考官当场公布。总成绩确定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二)其他专业技术岗和专职辅导员岗


  考核分笔试与面试两个环节。笔试科目考试内容包括:现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相关理论和方法及其他相关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合格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总成绩确定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三)考核安排


  1、所有考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由学校人事处会同招聘部门商定,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首次考核的时间在报名日期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面试之前,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资格审查所列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一般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和学校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并报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及监督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4-87433015


  联系人:傅老师、张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4-87433017


  联系人:蒋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件:


  1、《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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