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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江苏政法干警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

2013-08-13 08:08:38 字号: | | 【 打印 】

  经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0年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笔试公务员公共科目成绩最低合格线为:

  A类职位公务员公共科目总成绩之和105分以上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5分以上;

  B类职位公务员公共科目总成绩之和105分以上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5分以上。

  考生可于8月25日起登陆以下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总成绩及排名:

  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hrss.gov.cn);

  江苏省公务员局网(www.jshrss.gov.cn/jssgwyj);

  江苏人事考试网(www.jsrsks.com.cn)及各市人事考试网。

  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为:

  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体检(体能测试)工作由各市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不高于职位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体能测试)的人选。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参加体能测试。体检(体能测试)的地点及时间,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江苏省公务员局

201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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