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拟试点公务员聘任制 聘任期满合同终止
采取合同制管理 聘任期满合同终止
2013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计划招录7662名公务员,结果有27万考生参加笔试,无论是招录计划还是报考人数都创下了历年之最。在不少人看来,在就业压力比较大的情况下,选择公务员这个铁饭碗,会比较稳定,这也是各地公务员考试热愈演愈烈的原因。
不过,这一现象将有可能随着公务员聘任制的推行有所改变。早在去年,江苏省就提出了将试点公务员聘任制的想法。而在其“十二五”规划中,也提到了公务员聘任制的有关问题。江苏省正在研究制定《江苏省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试行),以拓宽选人渠道、健全用人机制,吸引优秀的组织管理和专业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试点工作将在条件成熟时进行。
所谓公务员聘任制,是指根据《公务员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可以按合同的方式聘用产生。也就是说,公务员也可以是合同工。而江苏省或将试水的公务员聘任,选择在部分行政机关或地区,选择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试点推行。
据了解,公务员聘任制采用有聘期的合同制管理,一般为1到5年,聘任期满后,合同终止,到期后,表现好的可以续聘。聘任制与委任制最大的不同在于为公务员制度引入了一个灵活的退出机制。以往,公务员被认为是“一劳永逸”的职业,这也是造成公务员热的最主要原因。一旦被录用,则拥有了铁饭碗,只要不犯大错,对于一些能力欠缺或“疏于小节”的工作人员,都采取调任等较为“温和”的处理方式。有关人士表示,聘任制体现的则是一种契约管理,聘任期满即合同终止,到期经考核不胜任岗位的,将不再续聘,这将给公务员带来危机感。
其实,深圳在2007年就开始试点公务员聘任制。
自2010年1月起,深圳对所有新进入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一律实行聘任制。在深圳,聘任制公务员和委任制公务员在身份和待遇上没有任何差别,都是实行行政编制来履行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在责任权限、能力要求以及职务升降等方面也执行相同的制度。二者的差别主要体现在用人方式上,对聘任制公务员实行的是合同管理,实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职业年金相结合的退休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