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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溧阳市教育系统普通高中招聘公告

2013-09-20 14:59:35 字号: | | 【 打印 】
  2013年溧阳市教育系统普通高中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为充实优化普通高中教师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和2013年度我市教育系统增人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面向201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3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且具有或正在申请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较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较强的专业教研能力;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职位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坚持“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遵循报名、考核、体检、政审考察、签约、聘用等基本程序,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招聘职位、人数
  各职位具体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简介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1)2013年1月9日上午在苏州大学;
  (2)2013年1月10日上午在南京师范大学;
  (3)2013年1月15日在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须带材料:(1)《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本科学历毕业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照片1张;(3)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考核
  1.资格初审评议
  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指派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评议,并在此基础上按每一职位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的人选。
  2.课堂教学能力考核(上课)
  由教育局会同学校组成的专业考核小组对进入课堂教学能力考核环节的应聘人员开展考核,考核采用100分制。不形成竞争的,考核成绩须60分以上方能参加体检。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政审考察
  根据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察。体检、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天。体检、政审考察和公示不合格出现缺额,按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递补。
  (五)签订就业协议。公示期无异议由考生报考学校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鉴证。签约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留存溧阳市教育局。
  (六)聘用。考生毕业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聘用三年内原则上不办理市外调动。2013年6月底前,未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的人员视为不具备报名资格条件不予聘用。未按期报到的考生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聘用环节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实行递补。事业单位新聘工作人员,初聘期为一年,由用人单位负责考核。初聘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不再续聘,由本人自谋职业。
  四、其他
  1.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将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毕业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招聘录用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咨询电话: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9-87269151
  溧阳市教育局         0519-87228084
  五、未尽事宜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3年溧阳市教育系统普通高中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简介表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溧 阳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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