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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概况及报考基本条件

2013-07-09 16:43:53 字号: | | 【 打印 】
  一、国家公务员考试概况
  通常所说的“国考”或“国家公务员考试”指的是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考试,具体包括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公务员的考试。地方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两者是单独进行的,不存在什么从属关系,考生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也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近四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都是在10月中下旬发布招考信息,笔试在11月最后一个星期日进行。
  二、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
  报考公务员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十四条的规定,报考公务员的有关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前款第(二)、(七)项所列条件,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调整。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
  《国家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中给出了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在具体工作中,还有一些否定性条件。凡具有这些否定性条件的人不能报考公务员。具体如下:
  (一)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
  (三)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
  (四) 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规定的需要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的职位。
  除了要符合以上这些政治条件之外,报考者还要达到招考部门规定的体检要求。
  3、哪些人可以报考公务员?哪些人不能报考公务员?
  凡符合《报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同时,公告中也明确了不能报考的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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