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上半年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南京市江宁区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江宁区所属10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经费渠道、基本职能、地址
(详见附件一《南京市江宁区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简介》)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二《南京市江宁区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得报考。
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2013年5月13日。
4、面向村官的岗位要求:本市现任在职的2008年、2009年、2010年江苏省省聘大学生村官、2007年南京市市聘大学生村官,三年聘期已满,且年度考核合格。具备一定的综合管理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二《南京市江宁区所属事业单位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5、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招聘程序
招聘单位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com)和江宁人才网(www.jnrc.gov.cn)等网站和媒体发布。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www.njrsks.net)。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5月13日9:00至5月17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5月13日9:00至5月17日18:00。
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存在大学生村官为使招聘岗位达开考比例而进行的虚假报名,经组织部门查实,将取消相关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予以严肃处理。
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有关信息。报考者可于2013年5月13日至5月17日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查询有关报名信息,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其他单位岗位。
3、报名确认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13年5月13日9:00至5月18日16:00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确认缴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笔试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报考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考生,可于2013年5月19日9∶00-16∶00,重新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考生的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5、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于2013年5月23日至5月25日登陆南京人事考试网,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部分岗位增加操作技能考核,均为百分制。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适当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主要测试报考者基本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等理论知识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的一些基本常识、基本技能等。
笔试时间定于2013年5月26日(周日)上午9:00-11:30进行,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南京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者于2013年6月中旬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统一笔试阅卷后,由市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同时在江宁人才网(www.jnrc.gov.cn)上公布。
(1)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进行报考资格复审。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岗位,由区委组织部负责复审考生的大学生村官身份,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审考生其他资格条件。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3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学位证、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职称、执业资格等证书、论文着作发表情况、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若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困难的,最迟在体检前必须提供)等材料,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者缴纳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并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内容、方式。面试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部分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结构化面试以岗位职责、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为基础,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操作技能考核主要测试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技能和操作水平。
(3)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并通过抽签领取面试考号。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环节结束当场告知考生并于2个工作日内在江宁人才网(www.jnrc.gov.cn)上公示。
(4)操作技能考核于结构化面试后进行,考生须按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操作技能考核。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计算
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与操作技能考核相结合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0%、操作技能考核占30%计算总成绩。
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江宁人才网(www.jnrc.gov.cn)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招聘咨询
江宁区民政局:025-52180435
江宁区财政局:025-51190980
江宁区文化广电局: 13851448754、025-52191010
江宁区卫生局:025-52137216、52182146(网上报名期间)
江宁技师学院:025-52168726
江宁区行政服务中心:025-52280033、68582405
江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025-87152615
江宁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025-68568770
五、招聘监督
江宁区纪委:025-52135594
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7187233
本次招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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