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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州市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体检、体能测试及资格复审的通知

2013-06-15 18:11:19 字号: | | 【 打印 】

 

按照《江苏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公告》要求,徐州市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体检、体能测试及资格复审工作统一安排在面试前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体能测试)标准

报考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的体检,还须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报考培养专业(方向)为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公安信息化方向的,视力放宽至矫正视力5.0(含)以上。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二、体检(体能测试)人选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体能测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合格者参加体检。

报考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的体检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

体检(体能测试)结束后,面试达不到1:3的职位,按笔试成绩进行一次性递补。

三、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试安排

定于2011年11月10日上午进行体能测试,逾时不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集合时间:2011年11月10日早上7:00。

集合地点:徐州市公安局大门东侧10米(金山东路6号)。

四、公安系统人民警察职位及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职位体检安排

集合时间:2011年11月11日早上7:00。

集合地点:徐州市公安局大门东侧10米(金山东路6号)。

五、资格复审时间及办法

资格复审时间:11月11日下午2:00-4:30。

资格复审地点:西安南路128号苏堤小区人才宾馆一楼人才交流大厅。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有关信息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为:①201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已参加工作或已与用人单位签定双向就业协议及委培、定向、联办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②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县以上项目办出具的服务证和考核合格的证明;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

2、考生必须按时报到,逾时尚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体能测试报到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与准考证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2张。

4、体检费自理,体检前不得吃早餐、饮水、保证空腹体检。

5、不得携带通讯工具。

6、体能测试需自备运动鞋、运动衣,并于测试前做好充分的准备活动,早餐自理。

7、有心脏疾病等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考生,或因腿脚疾病不适宜跳高的考生,应慎重选择参加体能测试;坚持测试者需提出书面报告并做好自我防护措施,未报告者视为无此疾病。

七、联系电话

市公安局:0516-83978155。

市司法局:0516-80801269。

市人社局、市公务员局:0516-80800319。

 

附:2011年徐州市政法干警招录体检(体能测试)人员名单

附件:2011公安、司法对外公示入围人员名单

 

更多江苏政法干警考试信息请见江苏硕文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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