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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宿迁政法干警招录体能、体检及资格复审通知

2013-06-15 18:11:31 字号: | | 【 打印 】

  2011年江苏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务员招录笔试工作已结束。根据《江苏省2011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苏政法〔2011〕7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体能测试、体检及资格复审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试
  请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于11月8日上午8点之前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淮海技师学院(宿迁市宿迁经济开发区苏州路1号、标准厂房集中区,考生可从长途汽车站乘4路公交车直达,或人民大道直行至苏州路右行300米即到)体育场集中参加体能测试。
  二、资格复审
  11月8日下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网上报名时所填写的有关信息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具体为:①201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已参加工作或已与用人单位签定双向就业协议及委培、定向、联办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②参加“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县以上项目办出具的服务证和考核合格的证明;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应提供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请进入资格复审的所有考生按报考职位要求携带资格复审相关资料以及与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相同的1寸照片四张(背面写好姓名),同时带足相关费用至宿迁市人才中心(世纪大道11号)一楼大厅参加资格复审。
  三、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进入体检。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11月9日早上6点半前到市公安局院内(世纪大道9号,市公安局东门)集中。
  请考生遵守公务员体检要求,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禁食8—12小时。
  考生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考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宿迁市人社局  84359275
  宿迁市公安局  84352049
  宿迁市司法局  84362641
  附:1.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xls

  2.报考基层司法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公安局
  宿迁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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