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延边州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公告(915人)
2023年延边州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915人,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6月6日9:00至6月7日15:00。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有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3年吉林事业单位课程进行备考。吉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3年延边州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提升党建引领“平战结合”基层治理效能的若干措施(试行)》《2023年全州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实施方案》《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延边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3年全州计划招聘基层治理专干915名。其中:社区治理专干317名,工作地点在社区;乡村振兴专干598名,工作地点在农村。各县(市)计划招聘人数分别为:延吉市145人、珲春市122人、图们市56人、敦化市204人、龙井市63人、和龙市61人、汪清县141人、安图县123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延边州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2年5月26日至2005年5月26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26日以后出生)。
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3年5月26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或有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3年6月6日9:00至6月7日15:00。
2.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jnyb2023),按系统提示注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上传近6个月内的jpg格式(小于100kb)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上传pdf或jpg格式《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未取得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籍查询”获取)和就读学校(学院)出具的《2023年延边州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2)〔学校(学院)无法对报名推荐表进行盖章确认的,可先由考生本人在推荐表“本人承诺”栏作出承诺,并在资格复审前加盖学校(学院)公章〕。
4.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的彩色电子图片外,还要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的彩色电子图片,所有须上传的电子图片均为jpg格式。
提醒考生注意:除身份证、毕业证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数量超过4个,在保证清晰度的前提下,可将相关材料拼图处理后再上传。
5.考生在网上报名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与报考招聘岗位的年龄限制、学历以及个人照片等相关要求是否相符,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为避免报名时网络拥堵,考生可错时、错峰报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6月6日9:00至6月7日16:30。
2.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考生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组成的仲裁小组负责裁决。审查或仲裁截止时间均为6月7日16:3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审查或仲裁不合格、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4.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的截止时间为6月7日16:50。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三)发布补充公告
报名结束后如出现无人报考或报考人数未达到招聘总人数的岗位,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yanbian.gov.cn/)发布补充公告。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在2023年6月8日9:00至15:00可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jnyb2023),报名补充公告中的岗位。补充公告中的岗位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查询的截止时间为6月8日16:00。
(四)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为2023年6月6日9:00至6月8日16:30。
2.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jnyb2023)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
3.收费标准:报考笔试岗位收费60元/人(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需在2023年6月14日9:00至6月17日9:00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l/jnyb2023,用A4纸打印准考证。考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有关规定
1.考生只能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用人单位现场审核。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3.2023年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提供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国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核实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3年6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
2.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3.携带证件材料:考生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进入考场,以上材料缺一不能参加考试。 每名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
4.笔试加分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试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现场进行审核。请考生在缴费完成后于6月9日11:00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小二寸照片、入伍通知书、入伍登记表、退伍登记表、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送至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咨询电话附后)。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征兵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局等相关部门对享受加分政策考生进行联合审验,对联合审验合格的考生,于2023年6月9日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hrss.yanbian.gov.cn/)进行公示,欢迎广大考生监督。 逾期不报送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告所涉及的优惠政策。
5.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为100分,不设笔试及格线,依分数高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试卷全部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由于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二)资格复审
考生须在面试考试前接受资格复审。拟面试人选经面试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县(市)人社部门负责。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yanbian.gov.cn/)进行发布。
1.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本公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必要时可以调阅考生人事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1.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yanbian.gov.cn/)进行发布。
2.确定面试人选:
(1)通过参加笔试进入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2)免笔试岗位直接参加面试的人选,报名人数在岗位招聘人数1:10(含)比例内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超过1:10比例的,需进行初试筛选,一般采取加试(笔试)形式进行,最终按岗位招聘人数1:10(含)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初试筛选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公开招聘考生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确定人选)。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岗位选择
在总成绩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以报名岗位为单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确定选岗人员。选岗人员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择限定范围内的社区(村)岗位。放弃选岗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在其报考岗位内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组织体检
在岗位选择结束后,确定体检人选。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本县(市)体检人选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招聘岗位实际要求情况确定。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调剂
如出现空缺岗位将进行调剂,具体公告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yanbian.gov.cn/)发布。
九、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yanbi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十、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23年延边州公开招聘的基层治理专干实行试用期制度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即在社区(村)工作不得少于5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不得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擅自调离原报考招聘单位、擅自参加延边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十一、注意事项
(一)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者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责任;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yanbian.gov.cn/)为本次公告的发布网站和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州及各县(市)人社部门电话:
0433—2879067(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
0433—4303535(延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0433—8176038(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0433—3668536(图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0433—6223376(敦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0433—5037312(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0433—4222621(和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0433—8814262(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0433—5896304(安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监督举报电话:
0433—2879016(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本次考试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后,未经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hrss.yanbian.gov.cn/xxgk/tzgg/202305/t20230526_4202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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